BSCI驗廠對工作時間的要求
來源:原創 編輯人員:cx
摘要:
今天我們普及BSCI驗廠對工作時間的要求:
1、BSCI接受最多每周6天工作1天休息,每天最多上班11小時,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52小時,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。(工廠加班需要超過每月36小時工作制時,工廠可以申請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)
2、吃飯休息時間最短為30分鐘(如果工人吃飯時間需要打卡,那么30分鐘休息時間必須是足分足秒,差1分鐘都不可以),如果吃飯休息時間有張貼及工人清楚,目前可以接受工人可以不打卡,但不打卡的吃飯休息時間段是要支付工資給工人。
3、BSCI要求工人在兩個班次間的休息時間要滿足10小時,即工人在24小時內上完一個班次后需要再上班時,工人必須足夠休息10小時后才能再上班。
4、工人如果有上夜班,那么夜班工人在法定假日的前天晚上超過24:00后的工作時間,工廠需要按照3倍工資支付;假如夜班工人在24:00后不上班,那么工廠需要付足當日正常8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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